昨日上午,沈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下發(fā)緊急通知,對于正在開展的處罰超標電動車50元罰款一事,暫時叫停。
警方表示,超標電動車的處罰雖然暫時停止,但是對于電動車的其他違法行為,發(fā)現一起,處罰一起。
超標電動車暫不罰款
昨日一大早,沈陽市和平區(qū)和平大街上,一位正在執(zhí)勤的交警正在對一輛超標電動車車主進行教育,面對民警的說服教育,這名陳姓車主一臉歉意,表示今后一定注意。“9號那天,我騎著電動車在建設大路時被罰了,我也覺得納悶,后來交警說,我的車屬于超標電動車,只要進入三環(huán)內,按最新規(guī)定,罰款50元。”
陳先生的電動車就是俗稱的“小船”,沒有腳蹬子,同時重量和時速都嚴重超限,按照電動車的認定標準,他的車屬于不合格車輛。在幾次上牌被拒后,陳先生偷偷騎著電動車上路,他自己也承認,他的車的確屬于超標車。“這次只是教育一下,沒罰款!”讓陳先生不解的是,為何之前罰款,現在又不罰了,這讓他有些蒙。
一旁的交警告訴他,從現在開始,處罰像陳先生這樣的超標車暫時停止,因此他免于處罰,只接受民警的口頭教育。
處罰為何只進行了4天
從8月8日起,沈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所屬各交警大隊開始執(zhí)行對進入三環(huán)內的超標電動車罰款50元的規(guī)定。
昨日,沈河交警大隊一名路面民警證實,“今天上午接到支隊的通知,對于超標電動車三環(huán)內上路行駛的暫不處罰,執(zhí)行是從8月8日起,發(fā)現一輛超標車罰款50元,這次被暫時叫停,具體處罰時間另行通知。”
和平區(qū)的一名交警表示,“上午接到大隊長的通知,暫時停止對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給予50元的處罰,但對于電動車在路上行駛的違法行為還將繼續(xù)處罰。從8月8日到8月12日,在路上行駛的超標電動車非常多,而市民又不愿交這個錢,都說在買車之前也沒有這個規(guī)定,在處罰的過程中也很為難。”
鐵西交警大隊一位民警表示,“因為規(guī)定出來之前,沈陽市民購買電動車的很多,而且對以前購買的電動車的統計也很難,所以現在來辦理牌照的電動自行車的數量不斷增加,管理上也有一定難度。”
沈陽交管一位負責人向北國網、遼沈晚報記者證實,從昨日上午開始,沈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向各交警大隊下發(fā)通知,暫時停止執(zhí)行“對超標電動車進入三環(huán)內罰款50元”,具體執(zhí)行時間延后。但是對于電動車上路行駛的其他違法行為仍將繼續(xù)處罰。
處罰超標車為何這樣難
在對超標電動車執(zhí)行處罰的4天時間里,沈陽路面上的超標電動車并沒有大幅度減少,有讀者質疑,單靠處罰能解決當前沈陽數十萬輛尚未上牌登記的超標電動車嗎?“通過處罰可以對一些超標車主起到震懾作用,但是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超標車的出路問題。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有這樣的擔憂,而在執(zhí)行了4天后,他的擔憂果然應驗,處罰暫停。
對于超標車無法當場識別的說法,路面執(zhí)勤的多位交警表示,其實一些電動車是很容易鑒別的,按照達標電動車的硬性規(guī)定,很多嚴重超標車根本沒有腳蹬子,這樣的超標車一抓一個準。
昨日下午,北國網、遼沈晚報記者致電沈陽交管負責人,該負責人表示,從目前的情況看,處罰超標車50元的做法引發(fā)了社會普遍關注,因此決定暫緩執(zhí)行。今后是否會對處罰標準再次做出調整,這位負責人表示,尚未確定。
(關鍵字:超標電動車 電池)